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05-10-11 00:00:00  发布人:护理学院 

   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客观全面地评价实验室工作成绩,指导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稳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实验室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实验室日常管理资料和实验教学情况资料进行收集、统计、整理、分类、归档、保管、利用,以便检查、复查和证实实验室日常管理水平及实验教学情况。实验室档案按《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具体包括:

1.“体制与管理”档案:

 实验室的建立:教学单位向学院的申请文件、学院的批准文件;

 管理机构:学院及教学单位的有关管理文件;

 建设计划:学院及教学单位的有关实验室建设的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工作记录;

 体制:学校有关院、系两级管理的所有文件;

2. “实验教学”档案:

 教学任务:每学期的实验教学任务书、实验教学进程表、实验人时数记录;

 教材:所开实验项目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实验项目管理:实验项目登记卡;

 实验考试或考核:学院考试或考核办法、系考试或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学生的试卷或成绩记录;

 实验报告:学生的实验报告;

 实验研究:实验研究(实验教学法、实验技术、实验装置的改进)的计划、设计、总结、成果。

 每组实验人数:实验教学进程表、实验项目登记卡;

3.“仪器设备”档案

 仪器设备管理: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本;

 低值耐用品管理:单价低于800元的低值耐用品的帐本;

 仪器设备的维修: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

 精密仪器大型设备:单价8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名单、报表、开机使用记录;

4.“实验队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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