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医药卫生类大中专学校:
为推动2007年我省医药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拓宽就业渠道,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性毕业生就业市场,促进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同时为我省医药卫生单位输送人才,改善我省医药卫生系统特别是基层医药卫生人才匮乏的状况,经研究,定于2006年12月24日举办“2007年河南省医药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新乡医学院
协办单位:河南中医学院、郑州大学医学院、河南大学医
学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漯河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澍青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
务中心
二、参会对象
1、省内政府所属的各级医药卫生单位,各类医学院校以及相关科研院所等。
2、省内各类社会医药单位(制药企业、医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医药商店、连锁药店等)、省外部分医药卫生类用人单位。
3、省内应、往届医药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及部分省外重点大学毕业生。
三、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06年12月23日
会议时间:2006年12月24日
会议地点:新乡医学院(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5路、62路、26路公交车至医学院
站下车即到
四、收费标准
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每个展位收取展位及会务费300元。
五、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卫生、医药监管部门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相关单位,并组织辖区内用人单位参会。各用人单位要站在人才战略的高度,积极引进人才,储备人才。
2、新乡医学院和有关协办单位要积极准备,做好有关工作,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大会安全顺利举办。
3、各协办院校要积极组织本校毕业生参会,并负责邀请部分用人单位参加招聘。
4、为便于安排展位、食宿,请各参会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见附件)邮寄或传真至新乡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5、毕业生持学校盖章的《推荐表》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由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经学校盖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联系方式
新乡医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朱森林
电 话:0373—3029072、3029071、3029004
传 真:0373—3029072、3029071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 邮编:453003
电子信箱:jyzd@xxmc.edu.cn
会议的有关详细情况请登陆:
新乡医学院大学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xxmc.edu.cn/jyzdzx
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bys.gov.cn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卫 生 厅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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