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春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08-01-10 10:16:37 发布人:admin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本学期放假时间:2008年1月19日 2、下学期开学时间:2008年2月23—24(阴历正月17、18),2月25日(阴历正月19)正式上课。 二、有关要求: 1、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能留在学校。 2、学生的离校、返校及寒假期间的去向等情况班主任要及时掌握。放假后学生要及时离校回家,不能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更不能不回家而到外地,即使由个别学生需要到外地打工,也要先回家后再出去找工作。寒假结束学生要及时返校。班主任要及时检查学生的离校和返校情况,遇有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向系学工办报告。 3、学生离校前要填写离校登记表(表格自制),内容包括:姓名、家庭所在地、离校时间、乘车时间、所乘车次、同行人、预计何时到家、联系电话、本人签名(要求必须是学生本人亲自签名)等。保存在班主任处备查。 4、学生回家要乘坐正规公司的车辆,不能因贪图便宜而乘坐无营运证车、超载车、黑车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车辆,在购票及乘车途中要注意人身、财产等安全。 5、学生在家中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不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 6、班主任要关注特殊学生,如贫困生、心里有障碍的学生及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要给予他们关心和引导。对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给予特别关注。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系学工办报告。 7、要告诫学生正确处理情感问题,交友要慎重,不得和校外人员谈朋友。不要因为情感问题而影响了自己的学业和前程。 最后,祝同学们新春愉快,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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