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2008年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公告
日期:2008-02-24 10:52:13  发布人:admin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信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农村基层干部年龄和知识结构,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投身农村、建设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关于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意见》(信发20081)的规定,2008年面向信阳市公开选聘318大学生村干部,其中在职人员100名,非在职人员218名。现就从非在职人员中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共选聘218大学生村干部,具体名额为浉河区19名,平桥区60名,罗山县16名,潢川县13名,固始县15名,息县31名,淮滨县10名,商城县8名,光山县15名,新县14名,羊山新区12名,南湾湖风景区5名。

  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选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具有信阳市常住户口或系信阳籍生源(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非在职人员,不受应届、往届和专业限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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