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正常入学,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通道制度,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提交相关证明后,在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最长缓交期限为一个学期)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经核实的家庭经济情况分别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不同资助措施,以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2、家庭遭遇自然灾害,重灾区重灾户的学生;
3、家庭因突发事件所遇到的暂时性困难;
4、家庭经济困难的军烈属子女及父母双亡的孤儿;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6、因特殊困难,暂时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
7、因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重大突发事件而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第五条 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到所在院系核验身份,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向院系提出缓交学费申请,并出具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院系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对其家庭具体情况通过谈话等形式做认真调查了解,并向学生讲明有关政策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经院系审核具备缓交学费条件的学生,在院系领取填写《黄淮学院“绿色通道”申请表》(一式二份),并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字盖章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绿色通道”办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一份);
(四)学生持经过审核盖章的《黄淮学院“绿色通道”申请表》(一份),前往院系交表备案,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各院系及学校将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其困难程度,落实相关资助政策。对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应补交学费。凡是弄虚作假,持虚假证明入学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附则
1、申请缓交金额不超过当年应缴学费的总额,缓交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学期;
2、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了缓交学费手续、一学期内缴纳不了学费的学生,须办理生源地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当学年的相关费用。
3、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自动退学、转学,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等情况,应全额还清借款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4、各院系应进一步核实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学生情况,并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其困难程度,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补交学费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