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组织员主要职责
日期:2016-10-10 00:00:00  发布人:护理学院 

 

1)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审查工作;检查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情况,协同纪检部门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

2)抓好党员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搞好组织关系转递和党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协同学院有关支部及办公室,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同时,组织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正确理解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坚持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党员标准与入党手续。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无论是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还是检查和帮助基层党组织严把“入口关”,做好具体的发展党员工作,都要掌握第一手材料,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研究。切忌只凭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就对问题轻易下结论。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于律己,不谋私利。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要严守党的秘密,不准泄露不宜在群众中公开的事情。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不得擅自处理。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包办代替,尊重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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