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0-05-09 00:00:00  发布人:护理学院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招录。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备注

学历(学位)

专业

资质要求

消化内科

1

硕士

内科学(消化系病)

已住培


神经内科

4

硕士

神经病学

已住培


心血管内科

4

硕士

心血管内科

已住培不少于3人


呼吸内科

3

硕士

呼吸内科或重症医学

已住培不少于2人


感染性疾病科

2

硕士

传染病学

已住培


中医科

3

硕士

中医内科学

已住培


康复医学科

3

本科及以上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康复医学、临床医学

已住培

报考人员

1

专科及以上

康复治疗技术

有康复治疗资格证

限医学类院校

老年病科

2

硕士

老年医学

已住培


全科医学科

1

硕士

全科医学

已住培


肿瘤内科

1

硕士

肿瘤放疗

已住培


血液内科

1

硕士

血液病学、造血干细胞移植

已住培


1

硕士

实验血液学、细胞遗传及分子诊断、免疫诊断


实验室岗位

2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


实验室岗位

肾内科

1

硕士

肾内科

已住培


心胸外科

1

硕士

心胸外科

已住培


骨科

1

硕士

骨科

已住培


泌尿外科

2

硕士

泌尿外科

已住培


甲乳外科

2

硕士

外科学

已住培


神经外科

2

硕士

神经外科

已住培


整形外科

2

硕士

整形、普外、骨科、



手足外科

麻醉科

2

硕士

麻醉学

已住培优先


小儿外科

2

硕士

普外、泌外、胸外、

已住培


骨科

眼科

1

硕士

眼科

已住培


口腔科

2

硕士

口腔颌面外科

已住培


耳鼻喉科

2

硕士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已住培


新院区耳鼻喉科

1

硕士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已住培


皮肤科

1

硕士

皮肤病与性病学



妇产科

2

硕士

妇产科

已住培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



儿科

2

硕士

儿科

儿科住培证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且有执医证


急诊科

4

本科及以上

急诊医学,临床医学

已住培


且有执医证

6

本科及以上

急诊内、外科,临床医学

已住培

院前急救岗位,参与急诊科轮转

有执医证

重症医学科

2

硕士

重症医学、内科学(重症、呼吸、心血管、神经内科等方向)

已住培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且有执医证


病理科

1

硕士

病理学

已住培优先


超声影像科

4

硕士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超声方向)

已住培


CT室

2

硕士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已住培


磁共振室

1

硕士

医学影像学

已住培


检验科

1

硕士

医学检验相关专业

已住培优先

医学检验相关专业指:临床检验诊断学、生化、免疫、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

有技师资格证

2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


输血科

1

硕士

医学检验



药事管理科

3

硕士

药学、临床药学、临床药理学



4

本科及以上

药学、临床药学、临床药理学



1

本科及以上

中药学



全院护理单元

2

硕士

护理学


若护理本科岗位人数不足,则调整相应招聘名额至护理专科岗位;若护理(男)人数不足,则调整相应招聘名额至护理(女)。

50

本科

护理学(女)


10

本科

护理学(男)


49

专科

护理学(女)


5

专科

护理学(男)


4

专科及以上

助产学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备胜任其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博士研究生要求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博士学历/学位,40周岁及以下(197956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为我院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相关专业,经资格审查和面试后由相关会议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待遇从优(面议)。

2、硕士研究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56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临床、药、技专业要求本科与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

3、本科学历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不含专升本),临床、药、技专业28周岁及以下(199156日以后出生),护理专业25周岁及以下(199456日以后出生);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医师30周岁及以下(198956日以后出生)。

4、专科学历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不含3+23+3大专),护理、助产专业23周岁及以下(199656日以后出生),康复治疗技术专业25周岁及以下(199456日以后出生)。

(三)安庆城区医疗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以下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安庆市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自56日起在安庆市立医院网站、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等网站和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为保证充分竞争择优录取,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其中麻醉、儿科、病理、重症、中医岗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意见》定为“目前紧缺人员”)报考比例不得低于2:1。若护理本科岗位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则调整相应招聘名额至护理专科岗位;若护理(男)岗位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则调整相应招聘名额至护理(女)岗位。每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进入面试。不足开考比例的,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受疫情影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安庆市立医院官网和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请有报考意愿者于56日—518日通过微信(或QQ)扫二维码填写“招聘信息采集表”,并按个人资料清单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以供预审。预审通过者方可正式报名。


      个人资料清单:(1)个人身份证;(2)历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请填写完整并盖章齐全),其中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全日制大专学历须提交高中毕业证书;(3)学信网的学籍验证报告;(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5)安庆市城区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请将个人资料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aqslyyrsk@163.com邮箱。资料电子版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4、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费用45/人;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人。

五、考试考核

      招聘考试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流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及以下人员招聘时实行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博士研究生直接进行面试考核。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实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硕士研究生和临床医技岗位本(专)科生以3:1比例确定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其中人员紧缺岗位(麻醉、儿科、病理、重症、中医)面试比例不得低于2:1;护理(含助产)以1.5:1比例进入面试。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面试时间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六、考察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皖人社发〔20171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对考察、体检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拟聘人员公示

      医院根据对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立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一经聘用即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医院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并享受五险一金。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博士研究生待遇面议。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本公告由安庆市立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5223905(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6-5223613(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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