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医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日期:2022-06-21 12:16:21  发布人:护理学院 
        为了贯彻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结合《黄淮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保证医学院学生正常心理生活,学习秩序,特制定考勤制度。 
        一、凡是上课、实习(实验)、军训、自习、早操等活动均实行考勤。
        二、各班考勤由专人负责,每月上报系学工办存查。
        三、学生因病、因事、因公不能出勤,均应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才为有效。
        四、凡不办理请假,续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均按旷课论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五、学生开学返校,节假日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统一规定时间,擅自离校或不按时返校均予旷课论处。学生开学返校,必须按规定时间,即使到学工办注册。
        六、学生请假,必须亲自履行请假手续,不准稍假。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校及无故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算。
        七、学生缺席情况经核实后,由系学工办记入学籍卡里,学生因病事公假累计每学年达二个月者,上报学生处考虑重读或休学。
        八、学生在校外如因急病、急事不可能事先请假或续假时,应通过申报、电话、书信尽快通知学校,办理病假或续假手续,返校后须持有关证明材料或诊断书补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九、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卫生所或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因事请假,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必要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七天之日由辅导员批准,二周(含二周)由系学工办批准,二周以上由系主任批准,,并交学工办备案,超过三周(含三周),由学生处批准,并备案。
        十、学生请假期满,须及时累计实数,到批准单位稍假,学生如须请假,须持有关证件或证明,根据请假的累计数,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十一、学生考试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缺考。因特殊原因须请假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系主任同意,由学院教务部门批准,办理缓考手续。
        十二、各班建立点名册,负责人每天认真填写,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反映当天出勤情况。在班务日志上体现缺课人员,并附有假条。
        十三、对学生迟到,早退和旷课等违纪行为,应及时批评教育,进入综合测评成绩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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