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护理学系考场纪律
日期:2005-12-26 18:27:16  发布人:admin 

1、考生可提前五分钟进入考场,并佩带有效证件按监考老师写好的学号位置就坐,不准随便搬动桌子或变动座号。迟到3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答卷要按题号顺序排列答案。书写答案不要超过密封线。

3、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违者除没收通讯工具按作弊论处外,并给予警告处分。

4、禁止携带书、报、杂志、笔记和复习资料入场,考卷下面不准铺垫任何书本、纸张,否则以作弊论处。

5、考生答卷时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抄袭,不得在考场内走动或大声喧哗,有疑问时应先举手得到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发言。

6、考试时间结束,听到监考教师喊“起立”口令后,全体起立交卷退场,提前交卷者不准在考场内、外逗留或议论。

7、已被监考老师判为作弊者,应立即交卷并离开考场。

8、考试舞弊与协同舞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并给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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