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系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制度(试行)
日期:2013-02-25 00:00:00  发布人:护理学院 

为实现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护理学系树立“激励教师持续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强化教学质量意识,依据《黄淮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条例》,积极完善本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党政联席会是我系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领导机构。系党政一把手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带领全体教职工落实学校办学定位,围绕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执行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积极推进教学改革,确保教学中心地位。

第二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我系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指导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由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师代表、联盟单位人士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本系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提出建议,对教学改革重要决策进行指导,对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信息进行分析和审议。

第三条 教研室、实践教学指导中心、学工办是我系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执行机构。部门主任是执行负责人,根据分工负责组织专业带头人、任课教师和学生落实我系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教师听课、说课与评课,落实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评教评学等工作;

(二)组织教学研究,开展教师培训,推进教学改革,督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质量工程;

(三)督导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运行和质量效果。

 

第二章 质量标准

第四条 我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依据《黄淮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应达到如下标准: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护理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一定的求实创新意识,掌握护理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强的护理操作技能和工作能力,能运用基本护理技术、临床护理技术、社区护理技术,在各级医疗卫生保健和服务机构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的高素质技能型护理专门人才。

1专业能力:掌握现代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急、慢性和重症病人的护理原则与急救的护理配合;了解护理学科和医学技术发展动态。掌握护理服务所必须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社会、人文等学科知识并能综合有效地运用于护理工作中。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知识、方法。具备必需的医疗卫生法规知识,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在职业活动中学会用法律保护护理对象和自身的权益。

2社会能力: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护理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具备正确认识社会、判别是非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人文素质:具有努力追求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有求知欲和终身学习的精神,诚实守信、谦逊正直;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与领导、同事团结合作。身体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生理、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慎独意识强;具备一定的自我心理调整能力和对挫折、失败的承受能力。

3方法能力:具有与人沟通的能力;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具有解决护理问题和社会问题的能力;具有身体评估、心理评估、社会评估的能力;具有评判性思维,善于总结创新的能力,具有多元文化的护理知识,为不同护理对象提供良好护理的能力。

4、职业能力:本专业学习内容的选取参照了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要求毕业生除获得护理专业大专学历毕业证外,还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

第五条 我系专业建设质量标准依据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工作条例,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专业设置标准:瞄准社会需求,符合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办学思路,面向中原经济区,适应地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医疗行业的服务需求;突出应用特征,符合学校专业集群发展战略,适应我系发展护理专业集群的趋势;

(二)专业条件建设标准:各专业师资队伍总量和结构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年生均教学经费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以上要求;实验室、仪器设备、实习基地、实训场所等条件建设在数量和质量上基本满足教学需要;

(三)专业内涵建设标准:按照专业建设规划逐步发展;人才培养方案适应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突出应用导向;教学改革不断推行,教学团队逐步形成;实践教学各环节管理严格,质量标准符合学校要求;特色专业、重点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不断取得成绩。

第六条 我系课程建设质量标准依据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和其他管理规定,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各专业核心课程优先建设为系内优秀课程,建设标准参照校级精品课程质量要求;

(二)各专业方向课程逐步建设为合格课程,以课程资源开发为导向,突出能力培养,突出应用特色,突出项目或案例教学导向。基本标准是教学资源初步优化整合;网络教学资源不断更新和丰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合理运用;教学方法富于启发;选用教材适应性好,教案编写规范;课堂教学效果明显,学生满意度高;专业课程案例库共享共建,逐步完成应用性课程群建设目标;

(三)各专业方向素质拓展课程分批开展自编教材建设。

第七条  我系理论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主要依据《黄淮学院教学规程》,重点针对课堂教学运行的各个环节从教学文件、教学过程、课程考核三方面提出基本的质量标准。

(一)教学文件质量标准

1、教学大纲编制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

2、教学进度表安排任务进度合理,执行有序;

3、教材选用适当,教案、讲义、课件编写规范;

4、考核文件包括试卷、审批表、考场记录表、成绩记录表等齐全规范;

(二)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1、课堂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紧扣大纲,信息丰富饱满,跟踪学科发展前沿;突显案例教学、项目教学驱动导向;

2、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手段适当;善于启发,突出学生创新、创意和实践能力培养,不断进行教学改革;

3、教学秩序稳定,教学效果明显,学生听课状态良好;

4、作业布置批阅、辅导答疑认真负责;

(三)课程考核质量标准

1、执行课程教学大纲考试考核方式和学校成绩评定办法,勇于创新评价手段和方法,突出过程评价和能力评价导向;

2、命题紧扣大纲,题型多样,履行试做程序,执行审批程序;

3、试卷批阅流水作业,成绩评定认真,平时成绩计入合理,成绩登录、审核无误;

4、试卷分析客观真实,突出个人教学反思,提出教学改进有效措施。

第八条  我系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依据学校教学规程和实践教学有关规定,结合本院专业和课程的基本特点,主要针对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五类教学活动制定基本的质量标准。

 (一)实验教学质量标准

 1、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符合课程目标,体现专业培养的目标,符合规范要求;教案清晰详实,具可操作性;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报告等文件齐全规范;

2、教学过程:依据实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实验项目开出率达到大纲规定的90%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适当;学生实验操作规范,管理严格;分组上课足额保障教学时间;实验内容完整,演示与学生动手操作相结合;认真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正确解释实验现象;培养学生独立操作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课程考评:实验报告批阅认真,注重操作过程评价,考核方法适当;符合学校实验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实习实训质量标准

依据学校和学院实习实训有关管理规定,实习实训基本质量标准如下:

1、教学文件:实习实训大纲编制符合培养目标,实习实训项目任务书、教师指导书设计合理;学生(含毕业生)实习实训周志、实习报告、实习成绩评定表填写规范;

2、教学过程: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数量和质量满足教学需要;与合作单位共同组织教学;指导教师方法适当认真,效果明显;实习实训时间和经费有保证;实习实训活动项目任务按计划落实;学生安全管理措施得力;

3、实习实训考评:结合学生实习实训工作表现、考勤情况、实习实训报告内容综合评定;成绩登记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社会实践活动质量标准

1、活动策划:社会实践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明确的教育目的,能够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认知能力;

2、组织管理:时间、地点和方式安排适当,组织严密,安全保障措施有力;过程管理规范,活动效果明显,社会反映良好;

3、活动考核: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有报告,教师有总结,学分认定有依据

第三章 条件保障

第九条 师资队伍是我系保障教学质量的根本。我系师资队伍建设的总目标是师资队伍总量和结构满足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重点任务是加强各专业青年教师培养,建设护理专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组建各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培育双语课程教师团队。

第十条 教学经费是我系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党政班子要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运行经费合理使用,保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专项经费满足教学需要,监督重点学科、精品课程、专业综合改革、特色专业建设、校内外实践基地等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合理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 教学设施是我系保障教学质量的物质条件。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实验管理人员要坚持日常巡回检查制度,保障教室、实验室、多媒体、仪器设备等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数量和质量满足实践教学需要,保障实验室开放和充分利用,做到管理规范,高效运行,为日常教学提供服务。

 

第四章 监控评价

第十二条 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是我系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核心。在接受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上,我系自觉主动全程监控教学运行各环节。监控和评价的重点是课堂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作业布置、考试考核、实习实训、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等教学活动及环节。

第十三条 我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如下:

(一)教学检查制度

我系教学检查制度与学校教学检查制度同步执行,侧重教学细节的监控,检查方式分为四类:

1、期初检查主要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完备、教学进度安排、教案规范、教材选用、教师到岗、学生到课、教学设施运行等情况;

2.期中检查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效果等情况。

3.期末检查主要检查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课程考试考核情况,包括试卷命题质量(含考查试卷)、成绩评定情况、教学文件整理与归档情况等;

4.日常抽查主要是随机检查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的教学秩序及运行,监控实习实训过程及环节。通过检查监控教师的教学纪律、教学改革、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状态,保持对教学活动的常态监控。

 

(二)听课制度

1.党政班子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听课前不通知任课教师;每次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做出客观评价,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任课教师;

2.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有针对性地选取听课对象,及时了解、把握本教研室课堂教学状态;根据听课情况,分析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教学改革措施;

3.专任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同时由教研室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同行听课、集体观摩听课、说课比赛、优质课评奖等听课活动。

(三)学生信息员制度

1.学生信息员制度是我系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举措。学生信息员由教学秘书负责选拔与匿名管理;选拔信息员的标准是品质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中等以上;人数覆盖专业各年级各班级。

2.学生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课堂教学监控职责,发现教师课堂教学异常情况,及时填写记录表报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后上报系主管教学领导,及时作出处理,并反馈给有关教师进行整改。

(四)评教评学制度

1.评教主要包括教师自评、同行评价、学生评教三种方式,分别采取百分制方式,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师自评侧重于工作量的评价;同行评价侧重于工作态度、教学水平的评价;学生评教侧重于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三种评教综合反映教师的整体工作状态和教学质量。

2、评学主要包括教师评学、学生自评两种方式,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学主要从学生课堂纪律、学习状态、学习效果等方面反映本院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整改。

(五)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制度

依据《护理学系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制度》,我系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方式是把教师自评、同行评教、学生评教进行权重计算,同时参考教学检查、听课评课、信息员反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获合格以上等级者,方可取得下一学期的任课资格和下一年度校级以上各类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工作资格;每学年有一次综合评价不合格者,年度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五章 反馈调控

第十四条 我系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采集制度

(一)教学秘书负责院级教学质量监控信息采集工作;及时采集、统计分析系内教学检查、院领导听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听课、学生信息员反馈等信息;

(二)学工办主任负责学生评教、教师评学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工作;

(三)教研室主任负责本室有关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采集、统计和分析工作,主要包括教师听课、同行评教、教师自评、专项评价等信息。

(四)办公室主任负责校级、院级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 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反馈制度

(一)护理学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和系两级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反馈意见,及时召开系内教学质量信息分析会议,形成教学质量调控建议,经系领导班子研究形成决议,及时通报或个别反馈给任课教师;

(二)系领导班子要对学校和系两级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形成处理意见,及时进行工作整改;并在每学期末针对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总结;

(三)在校级教学优秀考核、年度工作考核、晋级晋职、各类评奖等工作中实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一票否决、教学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护理学系

0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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